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委托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浏览次数: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对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委托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欢迎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委托服务。

二、采购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三、采购方式:比选(综合评分)

四、资金来源:校内专项

五、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组织开展高校专场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展台、其他必要会务保障等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每年一签,但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人民币50000元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参选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须符合《财政部皇冠体育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包、转包。

七、参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二)获取方式:参选单位提供资料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rsc@imnc.edu.cn),发送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选单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誉证明材料;

5.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下午17: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八、比选

时 间:2024 年9月2日上午9:00

地 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办公楼4楼会议室

评 审:校内成立评审组,结合学校人事工作实际对参选单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九、采购方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471-6585072

电子信箱:rsc@imn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