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

图片

当前位置: 学院皇冠体育 >> 党建工作 >> 正文

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党纪天天学”(三十)

2024年06月12日 16:55  点击:[]

为了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人人学纪的浓厚氛围,新闻传媒学院党总支开展“党纪天天学”系列活动,旨在带动全院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期学习《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之第三十条。

原文如下: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上一条: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
下一条: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党纪天天学”(二十九)

关闭